众所周知,营业执照是商事主体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身份证,无照经营是指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形下开展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许可证件是民事主体从事某种特定资质的资质能力的行政许可。无证经营是指在经营者没有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开展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如经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需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应由教育局主管。开办食品生产企业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无证经营的,除没收相关工具、设备、原料、食品以外,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确定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无证经营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的由发放许可的部门管理。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取得许可证经营的,依照无证经营处理。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如经营普通日用品,箱包鞋服等。从事此类行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无照经营后果很严重! 在此提醒各位经营者 一定要规范经营 亮证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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